![图片[1],2012年全国县级行政区划](https://www.zkchaotu.com/wp-content/uploads/2024/10/2012年全国县级行政区划.jpg)
全国县级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三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介于地级行政区与乡级行政区之间,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通常由地级行政区管辖,少部分由省级行政区管辖。
2012年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据,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开展行政区划地图矢量化工作,结合中国地图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以及各地区的行政区划地图集、地图志等资料,同时重点参考规划部门发布的最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发展规划图等。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进行数据的更新及修改。最后建立拓扑关系,进行拓扑检查及修改,最终完成数据的生产。
数据精度可达1:25万,坐标系统:CGCS2000,格式:Shapefile;
注册登录后,可以通过链接下载资源(如若没有下载链接,则该数据集不提供下载,有研究需要的请咨询客服QQ:3643378033 客服微信:zkchaotu)。
为尊重知识产权、保障数据作者和数据服务提供者的权益,请数据使用者在基于本数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项目评估报告、验收报告,以及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等)
中标注数据来源,并按照文献引用方式标注。
数据来源引用参考以下规范:
中文表达方式:数据来源于中科超图地理云平台-数据资源中心(https://www.zkchaotu.com);
英文表达方式:Zhongke Chaotu Geographic Data Cloud Platform, Data Resource Center. (https://www.zkchaotu.com).
致谢方式参考以下规范:
中文致谢方式:“感谢中科超图地理云平台-数据资源中心(https://www.zkchaotu.com)提供数据支撑。”
英文致谢方式:Acknowledgement for the data support from "Zhongke Chaotu Geographic Data Cloud Platform, Data Resource Center.(https://www.zkchaotu.com)".
*本平台对其发布的或数据贡献者贡献的数据产品或服务及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全部内容拥有版权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数据产品、服务、信息、材料的任何部分进行复制、修改、抄录、传播及销售。
*凡侵犯本平台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平台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郑重声明!














请登录后查看评论内容